根据《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》(沙政〔2017〕42号)及《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沙人社〔2024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就招聘区妇联公益性岗位1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职位要求,采取公开报名、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1.高中以上学历,熟练办公软件,热心公益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3.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违纪失信行为;
4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5.身体健康。
三、招聘职位名称及要求
(一)岗位名称:公共服务协理,主要从事就业、养老、残疾人、婚姻家庭矛盾咨询服务等。
(二)招聘要求:
在我区行政区域内,具有我区户籍,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,有劳动能力、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:
1.男满50周岁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;
2.持第二代《残疾人证》人员;
3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;
4.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(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);
5.城市规划区内,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,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%,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;
6.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、二女户中,男年满40周岁以上、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;
7.农村脱贫户。
四、薪资待遇
薪酬标准:应聘岗位薪酬标准为1810元/月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方法、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招满为止(工作日,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30);
(二)报名方式:有就业意向的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《就业创业证》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沙县区妇联(沙县金鼎城区直机关办公楼五楼10号间)报名并填写《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》,联系电话:0598-5822268。
(三)注意事项:
1.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。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,取消报名资格。
2.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,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到区妇联进行申诉;
3.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六、考核录用
(一)考核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,应聘人员报名后,由沙县区妇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。初试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,复试时间根据情况,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,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畅通,方便联系。
(二)体检:
1.面试合格人员,在接到合格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,自行到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和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的要求执行,费用由个人支付;
2.体检不合格的,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三)公示: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,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七、本公告由沙县区妇联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:0598-582226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