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,具体岗位为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及研判岗位,男女不限。
二、招聘原则及方式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采取线下报名、资格审核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相结合的方法,择优录取。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积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品德端正、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。
(二)年龄为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。
(三)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熟悉办公软件,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数据分析能力的优先录取。
(四)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等规定。
(五)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、因公牺牲或因公致残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、退役士官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个人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。
(六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,不得参加报名:
(1)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3)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;
(4)本人或者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;
(5)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,联系人:程警官13605966781。
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3.报名地点: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(县公安局大楼11楼)
3.报名需提供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、退伍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
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,通过提供的材料开展面试及审核,根据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初步审查合格的人员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,不得进入之后环节。
五、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
(一)人员身份
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,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。被聘用人员直接与明溪县公安局签订劳务合同,并派至明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相关岗位工作。
(二)工资及福利待遇
基本工资(含“五险一金”、单位代缴、个人缴纳部分),另有加班费、工龄补贴、节日慰问等福利,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。